关于扬州市职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公示

作者:文章来源:扬州市职业大学发布时间:2024-01-16浏览次数:11

关于扬州市职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7 号)等文件精神,学组织了专家评议组对拟开设专业进行专家评议。经研究,2024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公示如下:

序号

专业

学习形式

备注

1

大数据与会计

函授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函授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函授


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函授


5

现代物流管理

函授


6

市场营销

函授


7

电子商务

函授


8

应用化工技术

函授


9

建筑工程技术

函授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函授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函授


12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

业余


13

产品艺术设计

业余


14

护理

业余


15

药学

业余


16

医学检验技术

业余


17

汽车制造与装备技术

函授


18

学前教育

函授


19

数控技术

函授

新增专业

20

旅游管理

函授

新增专业


公示期2024116-124,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14-8734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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