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
扬科成(2008)8号
关于开展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运行效果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扬州市开发区科技局、驻扬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及时了解各中心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扬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效果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04年-2007年建设的132家扬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调查内容
(一)各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概况;
2.近年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消化吸收技术成果情况;
3.近年来仪器设备添置情况;
4.近年来人才引进及成效情况;
5.产学研合作情况;
6.典型的研究开发案例;
7.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以上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二)建设运行效果表式调查(附后);
(三)相关证明及附件材料(复印件):合作协议、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专利证书、获奖、项目立项等相关材料。
三、调查方式
各县(市、区)、扬州市开发区科技局对所属区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初查并进行汇总分析(管理经验、存在问题、今后建设运行目标),驻扬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扬州市科技局进行调查。对建设运行效果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侧重支持并优先向省科技厅推荐,对建设运行效果差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根据《扬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撤消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称号(扬州科技网上公布)。
四、时间安排
调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9月12日—9月25日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准备材料,并上报到所属地的科技局,驻扬单位报送扬州市科技局。
(二)9月26日—10月10日各科技局对所属区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初查并将收集的材料报送扬州市科技局。
(三)10月中旬前市科技局将根据上报的材料情况对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现场核察。
五、注意事项
调查表中没有标明年度的数据以2008年6月止为准;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除附件)一份。
联系人:扬州市科技局成果市场处 黄启兵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科技中心六楼
邮编:225001
联系电话:87362049
传真:87345165
E-mail:758812@163.com
附件: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调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