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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意见
  作者: 2003-12-4 点击数:
 
扬职大[2003]118号
扬电大[2003]102号

  
 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考核工作更加具体化、科学化,特制教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意见。

•  评估的内容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省教育厅、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以及学校制订的教师工作规则和教师工作职责的规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为以下 8 个方面:

1 、 备课和相关教学资料 。要求教师认真备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稿等相关教学资料齐备,并能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应在开学前完成该课程 1 / 3 以上的备课任务,学期中间应完成全部备课任务。

2 、 教学内容。 要求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基本理论或基本要领清楚,重点突出,讲清难点,详略得当;教学中能吸收新成果,反映新信息,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的情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3 、 教学方法。 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能采用启发、引导和互动等教学方式,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课堂气氛活跃,反映良好;语言表达清晰,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规范、工整,能运用教具和现代化的手段教学;重视课堂组织,抓好学生到课考勤,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4 、 课外作业和辅导答疑 。要求教师重视学生课外作业,作业适量,批改认真、及时和做好作业的评析。认真开展课外辅导和答疑活动。

5 、能力和素质培养。 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在相关的知识、能力(包括技能)和素质培养方面符合教学要求。

6 、考查考试。 要求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进行考试(查)。考试题目覆盖面广,数量和难易程度适中,阅卷认真负责。考试(查)结果(包括上级统考)达到教学要求。

7 、教研活动和课程建设 。要求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课程内容改革和教材建设,并取得成果。在教学群体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虚心征求意见并积极改进教学。

8 、教书育人 。要求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  教学质量评估人员和指标体系

1 、教学质量评估人员及权重

评估人员由教师任教班级全体学生、同行教师(包括有关领导)和教学督导员三个方面组成。根据各类评估人员的不同特点,设立不同的评估人员权重系数:学生为 50 %,同行教师(有关领导)为 25 %,教学督导员为 25 %。

2 、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和评估人员的不同情况,设立两套评估指标体系,分别供同行教师(有关领导)、教学督导员和学生使用。

评估指标体系表一(同行教师、领导和督导员用) :

序号 指标内容 权重 等级

1 备课认真 教学资料齐备 0.10 A B C D E

2 遵循大纲 执行授课计划 0.10 A B C D E

3 讲清理论 把握重点难点 0.15 A B C D E

4 更新知识 加强能力培养 0.10 A B C D E

5 因材施教 注重启发教学 0.10 A B C D E

6 语言规范 教学手段先进 0.10 A B C D E

7 组织教学 教学秩序良好 0.10 A B C D E

8 作业适量 批改认真及时 0.10 A B C D E

9 参加教研 重视课程建设 0.05 A B C D E

10 教书育人 做到为人师表 0.10 A B C D E

评估指标体系表二(学生用):

序号 指标内容 权重 等级

•  讲课认真 教学严谨 0.10 A B C D E

•  内容充实 条理清楚 0.10 A B C D E

•  启发引导 深入浅出 0.10 A B C D E

•  语言清晰 板书工整 0.10 A B C D E

•  联系实际 推介新知 0.10 A B C D E

•  培养能力 重视应用 0.10 A B C D E

•  作业适量 批改及时 0.10 A B C D E

•  辅导答疑 耐心热情 0.10 A B C D E

•  组织教学 秩序良好 0.10 A B C D E

•  言传身教 为人师表 0.10 A B C D E

上列两套评估指标体系中,考核等级的分值分别是: A 为 10 分, B 为 8 分, C 为 6 分, D 为 4 分, E 为 2 分。

3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计算公式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综合得分 =

式中 P i 被评估人的每一指标的实际得分, K i 、 K j 分别为每一指标和评估人的权重, N 为评价人的人数。

•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方法和手段

1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学校督导室负责统一部署和实施。

学生评估、同行教师(有关领导)评估和教学督导员评估,均于每学期 15 — 16 周进行一次。

学生的评估活动由系(部)负责组织,以教学班为单位开展工作。为保证评估结果的代表性,班级的全体同学均应参加评估。在填卡前各系(部)要对测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学生本着对学校、对教师和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测评工作。学生评估采用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卡(学生用)》(卡式另附)的方式进行 , 学生的评估卡由班主任收齐后送交所属系(部),各系(部)将所属各班级学生的评估卡集中于每学期 16 周内送交教学督导室。

同行教师(有关领导)评估活动由系(部)组织。为了做好同行教师(有关领导)评估工作,各系(部)或教研室应认真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和相互间的听课活动。同行教师(有关领导)评估在相对集中的时间里进行,采用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卡(同行教师、领导和督导员用)》(卡式另附)的方式,教师不参加对本人的评估。同行教师(有关领导)评估卡由涂卡教师(有关领导)本人直接交给所在系(部)指定的专人,集中后于每学期 16 周送交教学督导室,注意做好材料的保密工作。

督导员评估活动由教学督导室直接组织,采用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卡(同行教师、领导和督导员用)》的方式进行。督导员评估卡由督导员本人于每学期 16 周送交教学督导室。

2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手段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采用光标阅读机和计算机技术,分别印制学生用评估卡和同行教师、领导和督导员用评估卡,将评估指标体系列为若干客观题形式,供评估人填涂使用。排序和等级划分的结果由计算机根据设定权重后的程序统计确定。

以各教学部门为基本单位,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得分高低,将三方面评估人的评估结果按权重系数计算出被评估人的综合得分,并对被评估人进行排序和等级划分。评估等级分 A 、 B 、 C 、 D 、 E 五个等级。 A 等级人数为参评人数的 15 %, B 等级人数为 35 %, C 等级人数为 30 %, D 等级人数为 15 %, E 等级人数为 5 %,计算等级划分时采用 4 舍 5 入的计算法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上、下两个学期教学评估所得分数的均值,即为该教师本学年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确认和使用

•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确认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是根据与被测评人有关的多方面客观因素综合得出,最后由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确认和批准。考核小组确认的原则另行制定。

•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使用

⑴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由师资管理部门记入教师本人教学业务档案,并反馈给教师本人。

⑵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其前三年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应不低于优秀或良好等级。

⑶ 当年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 E 等级者,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

⑷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分别为 A 等级和 E 等级的教师,相应学年中按其实际完成的额定教学工作量计算的费用,分别增加 20% 和减少 20% ,并于本学年结束前一次性结算。

⑸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连续两年为 E 等级者降一级聘用,连续三年为 E 等级者解聘教师职务。

•  其他

任课教师本人对评估结果有疑义时,可向系(部)主任提出,由系(部)主任会同教学督导室有关人员进行查询。

本意见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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