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为了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建立健全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档案,现决定对全校教师2003年度科研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扬州职业大学和扬州广播电视大学岗位职责暂行规定》中所指的专职教师(含行政兼课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统计内容:
2003年度科研获奖、参加学术会议、主持(或参加)科技项目、举办学术讲座、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通过的鉴定成果和取得的专利情况。
三、统计要求:
1、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具体、真实,涉及数据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论文、著作需提供原件(核后归还)及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内容),获奖成果、鉴定成果、专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四、表格下载
五、截止日期:
校行政工作人员材料直接送科技产业处,系部教师材料由系部汇总后送交科技产业处。截止日期为2004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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