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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加强新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
  作者:罗榜东 2004-10-13 点击数:
 
 

为了使新教师能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过好教学关,学校专门发文对新教师的培养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中提出了强化新教师的指导思想、培养对象、培养目标、组织保障和措施政策。

新教师培养对象为就职于教师岗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或调进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高校任教经历者。

建立“一帮一”责任制,要将指导教师的培养情况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和教学综合评估的范围,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补贴每学年40课时。对在“一帮一”培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新教师当年教学评估获得A等的,学校给予指导教师课时补贴1000元。教学副主任要把培养新教师作为常规工作,坚持听新教师的课,每学年不少于10次。

新教师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得少于20课时,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学校人事师资处将会同教务处、督导室组织督导员、系部相关教师听课,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其能否按期转正定级。在教学综合评估中,被评为E等者,暂缓定级,延长期半年。若在延长期内,学期教学评估仍为E等者,则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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