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2004年度校级科研、教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校级项目侧重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高新技术应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申报项目应注重应用性课题的研究,立足于学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实际,围绕管理、产学研结合、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教学、科研与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重视并加强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新技术创新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我校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二、总体要求
1、要加强专业集成与融合,提倡跨专业、跨系科、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解决学校发展中的管理及科技重大问题。
2、申报人须认真学习我校《关于校级科研、教研项目管理办法》并参照“2002年度校级科研、教研项目指南”,确定课题。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提倡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积极争取横向合作项目(课题)或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课题)。
2、申报人所申报的课题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具有创新性或明确的应用前景。课题一般应在2年内(2006年底)完成,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项目第一申报人无尚未结项的校级科教研项目。
4、如果课题在省、市级项目指南范围内,且符合省、市级项目申报要求,经学校推荐,可于2005年直接申报省、市级项目。
四、申报程序
本次校级科教研项目申报工作使用《扬州职业大学和扬州广播电视大学科教研项目申请表》(表格可从科技产业处网页上下载或到科技产业处拷贝)。各系(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申报人要严格按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填好后将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汇总后报科技产业处。
系(部)所报材料包括:
(1)、每位申请人《项目申请表》(A4纸)一式2份及软盘1张(内含申请表电子文档)。
(2)、各系《项目申请汇总表》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五、时间安排
本次课题申报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到10月30日截止。各系(部)务必于2004年10月30日下午5:3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产业处。
扬州市职业大学
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