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今年国家和省政府继续相应安排了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我校于即日起开始进行2006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资助4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3、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4、省政府助学金,分三个档次,即每人每年分别资助1000元、1500元或2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注:①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上述各项资助不能兼得;
②省政府助学金在不超过总金额的条件下各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三种标准评选。
二、评选范围
扬州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在籍在校学生(包括一年级新生)。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学校奖学金)或06级新生中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违纪情况,成绩优良(至多一门功课不及格);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三)有关要求
1、各系要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奖学金,引导他们正确的对待困难,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学生处将对各院系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对在评选资助奖励对象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院系,将上报学校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下一年度助学奖学金额度。
3、学生处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助学奖学金的学生,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助学奖学金,并给予通报批评。
4、各院系于12月5日前将《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2006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报表》(excel电子表格,请从学生处网页上下载)报送学生处张老师(E-mail:yzzhxyan@126.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5、学生处在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名单前,将初步拟定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扬州职业大学各院系 2006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额度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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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业大学各院系 2006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额度分配表 |
|
系 别 |
各院系学生
人数(人) |
国家奖学金
(人) |
国家助学金
(人) |
省政府奖学金(人) |
省政府助学金(万元) |
|
机械系 |
2477 |
2 |
46 |
24 |
14.70 |
|
建筑系 |
788 |
1 |
15 |
8 |
4.65 |
|
轻纺系 |
1247 |
1 |
23 |
12 |
7.35 |
|
电子系 |
1259 |
1 |
24 |
13 |
7.50 |
|
计算机系 |
1156 |
1 |
22 |
11 |
6.90 |
|
管理系 |
1660 |
2 |
31 |
16 |
9.75 |
|
经贸系 |
1323 |
1 |
25 |
14 |
7.65 |
|
外语系 |
537 |
1 |
10 |
5 |
3.15 |
|
艺术系 |
1106 |
1 |
21 |
11 |
6.60 |
|
国际交流学院 |
17 |
0 |
0 |
0 |
0.15 |
|
合计(人数、金额) |
11570 |
11 |
217 |
114 |
68.40 |
说明:
1 、表中各院系的省政府助学金为该院系的发放总额度,各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等发放。
2 、各系按照每项名额增加 1-2 名候补学生上报,并在报表上注明候补身份。
附件二: 2006 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报表(具体表格请从学生处网页上下载)
系 2006 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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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院系 |
班级 |
助学金类别 |
奖学金类别 |
|
国家助学金 |
省政府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 |
|
1500 元 |
1000 元 |
1500 元 |
2000 元 |
4000 元 |
2000 元 | 附件三: 2006年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转交学费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