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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党政机关、教辅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开始启动
  作者:组织处 2006-3-20 点击数:
 
   近日,党委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党政机关、教辅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评议。
   2005年度党政机关、教辅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原则上按《党政机关和教辅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办法》(扬职委〔2005〕1号)进行,更强调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强调与迎接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校党委和行政布置的重点工作相结合。 
   评议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至4月上旬结束,具体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6日前,宣传动员、确定参评对象、在网上公布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职责和2005年度部门总结;
   第二阶段:3月30日前,按参评对象发放、回收评议表;
   第三阶段:4月上旬,汇总、统计、公示评议结果,总结并表彰先进单位。
   学校党政机关和教辅单位(含临时机关)计19个,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合并评议,被评议单位计18个。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办公室、组织处(统战处)、人事师资处、纪委办公室(监审室)、宣传处、财务处、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科技产业处、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会、图书馆、高教研究室(学报编辑部、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中专部、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参加评议的人员以系(部)为主,主要由以下人员构成:全体校领导,各系(部)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团总支书记、系(部)秘书,教师代表(每系5人),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了使2005年度党政机关、教辅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工作更好地体现客观公正性,扩大参与面,保证评议表的回收率,党委要求,各系(部)在确定参评人员时要注意体现广泛的代表性,推荐的参评人员要熟悉了解学校党政机关和教辅单位的基本情况,校龄在3年以上,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责任感,高、中、初级职称占适当比例。
   学校将对党政机关和教辅单位作风建设评议排名在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人均奖励500元;对排名在后两名的单位,除责令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外,人均扣发500元,其部门负责人2005年年度考核已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要取消。
 
   今年的作风评议工作周期较短,方法简便、要求较高,各系(部)、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保证2005年度党政机关、教辅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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