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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产业处 2008-10-10 点击数:
 

各院(系)、各部门:

    经研究,学校拟对我校教师在2007年度取得的符合《扬州职业大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科研教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将2007年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奖励范围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在200711日至1231日期间取得的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各类科研、教研成果。

2、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扬州职业大学或扬州教育学院。

二、要求

1、此次奖励采取个人申报的办法。申报人须认真研读《奖励办法》的有关内容,参考北大图书馆编辑的2004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览》以及中国科技情报所编辑的2004年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见科技产业处网页),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包括:《优秀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请表》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论文类成果提供原件(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各一份,SCIE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单行本原件、收录证明或查新证明一份。

2)、获奖类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核后当场返还)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学术著作、统编教材类成果提供著作、教材原件一份。

4)、艺术作品类成果提供获奖证书(或收藏证书)原件(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获奖作品照片一张。

5)专利类成果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各一份。

2、各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教师的成果统计工作,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科技产业处(党政部门人员可直接报送科技产业处)。报送材料包括:

(1)、加盖部门印章的《优秀科研教研成果统计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2)、《优秀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3) 本部门教师申报的佐证材料。

3、报送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说明

1、相关表格请到科技产业处网页下载或至科技产业处拷贝。

2、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附件:1、优秀科研教研成果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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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核心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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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著作、教材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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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获奖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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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专利成果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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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艺术作品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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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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