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省《实施方案》精神和扬州市人事局对我校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将学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申报者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工作勤奋,实绩突出;所在院(系)、部门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形成梯队。 2、申报者中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个别高水平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二)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应用性。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基础性、理论性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列入本次项目资助的范围。 3、申报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的,原则上不再次列入本次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办法 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各院(系)、部门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人才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确定1个申报人选,于2008年9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师资处。 材料要求: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4份并同时报电子版); 2、申报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3、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用等有关证书;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申报表不需装订,应单独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 (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江苏人事网[http://www.jsppd.gov.cn/jsppd_gov_cn/page/download.html]下载)。 人事师资处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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