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职业大学的委托,就扬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实训室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扬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实训室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人:扬州市职业大学 本项目预算价:16.3771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
2 |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询价响应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2、3项无需提供,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供应商提供1份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家具类,提供合同等能证明服务内容的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采购人采购市场。 3、本询价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在“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报名处(扬州市翠岗路48号)购买,售价300元/份。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
4 | 投标保证金:无 |
5 | 报价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截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东开标一室 样品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二楼评标一室 相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 联系人:孙玉君 联系电话:0514-82129121 |
6 | 采购人:扬州市职业大学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697823 |
7 | 成交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三折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同时缴纳专家评审费,评委费按实结算。 (1)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形式支付。专家评审费以**形式支付,同时领取专家评审费结算单; (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