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物品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服务概况
学校各校区内家具、书籍、空调、机械、办公设备、杂物等物品等搬运。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约3万元/年,最终按实结算,合同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服务要求
(1)接采购人通知,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命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等后情况,原则上按修复为主,无法修复的物品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3、采购内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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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计量单位 | 单价 | 限价 | 备注 | ||
1 | 市区内卡车搬运 | 2吨/辆 |
| 700 | 含拆装、人工 | ||
2 | 市区内卡车搬运 | 3吨/辆 |
| 800 | 含拆装、人工 | ||
3 | 非车辆搬运人工 | 个 |
| 300 | 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 ||
4 | 非市区内搬运 | 趟 |
| 900 | 80KM以内含人工 | ||
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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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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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此格式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招标文件中数量为概数,结算按实际数量及中标单价结算。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 (含经营范围具有物品搬运服务等项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投标供货事项及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服务、派驻的人员工资以及完成该项目所须的工具、车辆运费及清洁等材料、一切税费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多方面因素如材料、人员工资等,结算以投标价格结算,不做调整。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五、合同订立
中标方在中标公告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六、项目完成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开始服务,每个项目开据现场签单,每学期汇总工作量,按规定程序或经审计后,结算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服务方每次服务均进行考核,考核3次不合格的,我校有权终止合同。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活区21#323
九、开标有关信息
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后勤处生活区21#323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13705279890
扬州市职业大学后勤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