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物品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扬州市职业大学发布时间:2024-08-26浏览次数:10

扬州市职业大学物品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服务概况

学校各校区内家具、书籍、空调、机械、办公设备、杂物等物品等搬运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约3万元/年,最终按实结算,合同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服务要求

(1)接采购人通知,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命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等后情况,原则上按修复为主,无法修复的物品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3、采购内容:                                                单位:元

 



序号

内容

计量单位

单价

限价

备注


1

市区内卡车搬运

2吨/辆

 

700

含拆装、人工


2

市区内卡车搬运

3吨/辆

 

800

含拆装、人工


3

非车辆搬运人工

 

300

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4

非市区内搬运

 

900

80KM以内含人工


5

合计

 

 

2700

 

 

注:按此格式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招标文件中数量为概数,结算按实际数量及中标单价结算。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 (含经营范围具有物品搬运服务等项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投标供货事项及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服务、派驻的人员工资以及完成该项目所须的工具、车辆运费及清洁等材料、一切税费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多方面因素如材料、人员工资等,结算以投标价格结算,不做调整。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五、合同订立

    中标方在中标公告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六、项目完成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开始服务,每个项目开据现场签单,每学期汇总工作量,按规定程序或经审计后,结算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服务方每次服务均进行考核,考核3次不合格的,我校有权终止合同。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8月29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生活区21#323    

九、开标有关信息

20248月2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后勤处生活区21#323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13705279890

 

扬州市职业大学后勤处

2024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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