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我校开展高邮湖校区师生公寓家具、窗帘、空调采购项目校级验收工作。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翟星红,学生工作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高邮湖校区筹建办、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省财政厅专家库成员嵇胜全、周元元、章群等参加验收。
本次验收工作包含学生/教师公寓家具、窗帘、空调三个大项,涉及五家供应商,三个项目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8月22日、9月11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截止目前已安装完毕,通过初步使用及数量复核,并根据相关合同条款,邀请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对家具项目随机抽取30个点位进行甲醛检测, 5个点位进行破坏性检测;对窗帘项目随机抽取5个点位进行甲醛检测,1个点位进行破坏性检测;对空调项目相关设施设备数量、型号、功能等方面进行核查。以上均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标准。
验收会上,首先由五家供应商依次介绍各自项目基本情况。随后全体验收工作组成员前往教师公寓和1号、4号学生公寓楼随机抽取房间,对照项目需求及相关数据实地检查家具、窗帘、空调货物规格、材质、参数等。现场验收后返回会场,各职能部门和校外专家逐一发表意见,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和供应商进行了交流对接。本次验收总体情况良好,校内验收人员及校外专家均予以通过。
翟星红对各供应商为我校高邮湖校区项目建设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她要求,尽管三个项目如期竣工,也通过了初步使用和相关检测,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对于学生日常使用的物品我们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采用质量过硬的产品,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做到美观、实用、节能、高效,帮助同学们营造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希望各供应商做好售后服务,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品质为我校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