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高邮湖校区医学院学生见习租车服务询价公告(二次)

作者:文章来源: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发布时间:2025-09-26浏览次数:10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高邮湖校区医学院24级护理、康复专业学生见习,需要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现发布询价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高邮湖校区医学院24级护理、康复专业学生见习,将于2025年10月13-12月12日(周一至周五,周末休息,要求8点20分抵达医院,5点半从医院接学生返回学校)进行,为做好上下班途中交通保障工作,我校需要租用大客车承担学生接送工作。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1.车辆数量

每日需要50左右的大客车1-4接送学生,具体时间安排及所需车辆数量见下表。

2.服务时间

具体时间

班级

人数

见习医院

每日安排往返车辆数

7-8周

10月13日-10月17日
10月20日-10月24日

护理2401

52

高邮人民医院

1

10月13日-10月17日
10月20日-10月24日

护理2402

51

高邮中医医院

1

9-10周

10月27日-10月31日
11月3日-11月7日

护理2403

52

高邮人民医院

2

10月27日-10月31日
11月3日-11月7日

康复2401

48

10月27日-10月31日
11月3日-11月7日

护理2404

48

高邮中医医院

2

10月27日-10月31日
11月3日-11月7日

康复2402

50

11-12周

11月10日-11月14日
11月17日-11月21日

护理2405

52

高邮人民医院

1

13-14周

11月24日-11月28日
12月1日-12月5日

护理2406

51

高邮人民医院

1

15周

12月8日-12月12日

护理2407

50

高邮人民医院

1

16周

12月15日-12月19日

护理2407

50

高邮人民医院

2

青海班

19

 

3.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5.7万元,按实际运行次数结算,总金额不高于5.7万元。

二、资质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询价响应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服务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县际及以上范围包车客运),所投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证》(许可范围:县际及以上范围包车客运),车辆配备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客运)(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系统)(大客车)

三、服务要求

(一)所有车辆,有冷暖空调,需各种证照齐全,服务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乘客意外伤害医疗险等各种保险齐全(大客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不得低于50/座)。

(二)承运单位要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车俩管理、联络等相关事宜。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大客车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达10万公里以上,有稳定的驾驶心理,准确的判断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自制力。驾驶员佩证上岗,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语言亲切,服务规范。

(三)车况良好,服务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辆严格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运营车辆内须配备监控录像及定位导航,且录像可随时可调阅。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车车辆和驾驶员各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供货事项及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车费、保险、税费,以及过路费、停车费等各项费用。

报价表

车型

单位

 投标报价(往返1趟次)

数量(往返趟)

总价(元)

 

大写:

小写:        /往返1趟次

95

 

注:请注明具体的车型及座位数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审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以单价计)。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评标小组对企业资质、业绩、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排名及中标单位。

六、合同订立

中标方在中标公布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具体实施

根据提供日程安排,服务商与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医学院沟通协商,统筹安排车辆、车次,并可视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科学合理圆满完成接送任务,双方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付款

服务结束后,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及投诉,付清全款。

、投标文件包但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质证明资料(见响应格式,斜体下划线为实质性响应项,不满足不进入实质评审);

2、企业实力资料(企业组织架构、制度、文化、交纳社保、企业纳税、财务状况、业绩等资料);

3、商务技术响应资料(报价单、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服务质量承诺、安全承诺、应急措施等);

4、投标人认为支撑投标的其他资料。

、其他

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处理:按照《扬州市职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新招标后,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仍然不足三家的情行的,两家有效投标的可按原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只有一家有效投标的,可以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十一、投标及开标时间

请于2025年10914:30前将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密封盖章,送至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崇德楼101室,超时将不予接收。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国资处联系人:宋老师0514-87697823;医学院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13912130847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医学院提出,询问、质疑由医学院联系人负责答复。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docx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