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后勤管理处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高邮湖校区学生、教师公寓组合家具和窗帘进行质量和室内环境等方面进行复核检测,现发布询比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包一:家具板材检测;包二:窗帘检测;包三:室内有害气体空气检测。本项目可兼报、兼得。
一、检测范围及内容如下:
抽检部位:学生公寓桌板、衣柜板材;教师公寓床背板。检测部位和数量如下。
楼号 | 检测部位 | 抽检数量 |
2号楼 | 桌板、衣柜隔板 | 2 |
3号楼 | 桌板、衣柜隔板 | 2 |
教师公寓 | 床背板 | 1 |
包二:窗帘检测。
随机抽取,抽检数量:2块。
包三:室内有害气体空气检测。
拟检测点位数量如下。
项目 | 检测区域 | 检测点位 |
家具项目 | 2号楼 | 5 |
3号楼 | 7 | |
教师公寓 | 1 | |
窗帘项目 | 2号楼 | 1 |
3号楼 | 1 |
4、检测内容:
包一:家具板材——检测项目:甲醛释放量。
包二:窗帘——检测项目:游离甲醛、有害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致敏性分散染料、致癌染料)。
包三:室内有害气体空气检测——检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测)。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6、预算价:合计70000元。其中包一:40000元,包二:6000元;包三:24000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资质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询价响应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NAS认证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2.2投标人提供2份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等能证明服务内容的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参与本家具和窗帘项目的自检测服务机构不参与本次复检。(检测机构如下:扬州检验检测中心、凌昔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皇苹果集团室内空气检测中心、浙江中天纺检测有限公司)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劳务、利润、保险、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费用自行考虑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如缺项,视为让利。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同时评标小组对企业资质、业绩、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排名及中标单位。
五、合同订立
中标方在中标公布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六、付款
出具检测报告后,十天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
请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密封盖章,送至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崇德楼101室,超时将不予接收。
八、联系人及电话
国资处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514-87697823
后勤管理处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514-87697067
附:招标文件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高邮湖校区学生、教师公寓组合家具和窗帘质量检测询价11.18.docx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