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技术大学资产处置、场地租赁评估招标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发布时间:2026-03-20浏览次数:10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需要对处置资产评估、场地租赁进行评估,现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扬州职业技术大学

内容及规模:120262028年度固定资产分批次处置,进行资产评估,进行评估。2、经营性资产评估:场地评估租赁评估、临时性租赁评估。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年度资产处置规模约1500万元。一般为集中处置,有时因重大活动或特殊原因临时紧急处置。处置资产主要为教学仪器、设备、家具、电子设备、电器设备等,其中办公设备不评估,另很少涉及房产、地产、无形资产。评估内容为单项评估。

100万以下(含100万),原值的7100万以上—1000万原值的3为最高限价。

租赁评估按年租赁金的6‰为最高限价。

本项目招标期限三年,合同首签壹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询价响应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供应商提供2份自20221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资产评估、租赁评估,提供合同等能证明服务内容的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评估师资格;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评估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学校的行业特点进行人员培训,明确人员进行勘查核实,并收集相关的资料。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评估项目的现场工作,并对项目组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评估方法选用,应科学可行与评估对象和所收集的资料相匹配,对实物资产应进行实地勘察或抽查。对评估结果应有分析过程和记录。

3、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必须有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及日期等内容
    4
、评估报告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后方可出具也正式报告
  
四、投标供货事项及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服务及其所包含所有费用及税费。

投标报价 

评估内容

档次

投标报价

备注

按原值金额的比例报价

资产评估

100万以下(含100万)

 

收费总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100万以上—1000

 

收费总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特殊情况按次报价(元)

 

指临时性资产评估

租赁

年租金(没有年租金的折算成年租金计算)

 

收费总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其中:资产评估权重80%,租赁评估权重20%。同时评标小组对企业资质、业绩、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排名及中标单位。

六、合同订立

中标方在中标公布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商讨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七、提交成果期限

评估时间按照工作量大小分:零星小项目(含租赁评估),两日内提交成果报告,一般项目,完成现场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集中处置大项目完成现场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八、付款

按进度付款,完成成果提交,一周内付款。

九、投标及开标时间

请于2026326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密封盖章,送至扬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崇德楼101室,有关原件备查,超时将不予接收。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国资处孔老师电话:0514-87697823

附:招标文件及响应格式文件资产评估招标公告(2026.3.20).docx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