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学监管与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发布时间:2026-07-31浏览次数:10

受扬州职业技术大学的委托,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学监管与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ZDSW20260701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学监管与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824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SW20260701

2.项目名称: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学监管与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采购包1预算金额85万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15万元。

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万元,其中采购包1最高限价85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15万元,报价超过各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教学监管与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包1为实验实训教学过程及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包2为智慧教学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采购包1至采购包2,投标人可多包兼投兼中,请各投标人按所投采购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缓缴、免缴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缴或减免规费税金的,须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日期:202673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时间:2026731 日至20268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处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671107@qq.com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件(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

售价:人民币300/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824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五、开标

时间:2026824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U盘或光盘形式递交、内容为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在“扬州职业技术大学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职业技术大学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255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方式:18005271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人:陈秋萍

电   话:0514-82129116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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